等一下

不写be很多年

【楼诚】写字的他

我再也不炖肉块了。

专注意识流100年【我爪】

正文:

那支明长官写字的钢笔,是阿诚送的。

阿诚记得是在他们在巴黎的第一年,过年,他们没有假,所以没有回家。看着虽然没有说什么但是还是有点遗憾的大哥,阿诚除了给大哥做了一顿饭,还送了那支钢笔。

那支钢笔花了他很多年存起来的零花钱才买到的——其实并不是特别贵,只是他的零花没多少,如果他早想到要送钢笔他一定会去做兼职赚些钱——然而他的大哥用了那支钢笔这么多年。

那支钢笔坏过一次,当时阿诚都觉得是应该给大哥换支新的钢笔了,可是大哥说修一下还可以用就没有必要换了。最后他拿去铺子花了不小一笔钱才修好,师傅还嘀咕了一句还不如买支新的。

明楼拿着修好的笔,看了好一会,然后才说,没有你该怎么办。

阿诚说,总会有新的。

明楼抬头看着阿诚,可是我不喜欢新的。

阿诚笑了一下,那大哥你可要好好对待他,他禁不起折磨了。

明楼喜欢阿诚写的字。

其实是阿诚的字是他教的。手把手教的。

现在回想起来明楼也是惊讶当时自己居然如此有耐心教一个小孩子写字。

阿诚写的字其实没有特别好看那种,但是明楼就是忍不住喜欢。

整洁清雅,甚至有点飘逸。一如他的代号——青瓷。

明楼也喜欢阿诚那双写字的手。

那双写字的手,修长而有力,同时也是一双可以在瞬息之间夺取他人姓名的手。

明楼偶尔在处理公文而疲惫的时候,忍不住会看向在椅子上的阿诚,视线的落点有时是手。然后他会想那双手在一个热情的晚上是如何滑过他的背部或是胸膛,有时在它的主人心情好时给他一个完美的手活儿,在他用力撞入体内时勾住他的脖子,甚至在高潮时与他十指相扣。

不过认真的明长官不会让自己沉迷太久,便重新将心思投入到工作中,至于身体某部分的反映,明长官表示已经习惯了。

不过……

明长官最喜欢的还是那个写字的人。其实说是喜欢也太肤浅了。

这个人有着颀长而敏锐的身体,坚定的意志,对他绝对的忠诚。他敢说,他找不出任何一个与他有着这样几乎可以说是绝对默契的人。

这个人照顾他的生活,给他打理杂事,执行他的指令。

这个人对他来说绝对不是弟弟、仆人、朋友这样简单的意义,几乎可以说是全部。

一人是心脏,一人是大脑,缺一不可。

有时他幻想如果阿诚再也不能出现在他身边会怎样,然后必定当晚噩梦连连。

那是一件比失去任何人都要来得让他恐惧的事。

很久以后已经是明教授的明楼跟阿诚提起这件事,他已经做好已经学坏不懂尊重大哥的阿诚嘲讽他的准备了,可是阿诚却意外地没有说任何话。

但是他却明白了,阿诚与他是一样的。

一样的恐惧着,这件事的发生。

幸而没有,他们也如愿成为教书先生,安稳地过完一生。

最幸运也大抵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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